欧盟官方公报于2011年2月5日刊登欧洲委员会第2011/81/EU号决议,把6类产品的环保标签适用效期延长,换言之,灯泡、洗碗碟机洗洁精、洗衣剂、个人电脑、手提电脑,以及复印和印刷用纸必须符合相关的环保标准,可以继续受惠于环保标签带来的好处。
环保标签是一项自愿性计划的一环,始于1992年,其后于2010年修订。一些对自然环境影响较少的产品可获环保标签。环保标签计划框架载于第66/2010号规例内,列出适用于环保准则的产品类别,而各类产品的环保准则根据其生命周期内的能源使用量订定,并载于不同的欧委会决议内,产品必须符合这些准则才可获授环保标签。
有关的产品类别包括纺织品、鞋履、电视机、家具、铺地织物和硬质铺地物、家用电器、纸张及若干类服务。当局将不时加入新产品类别。
第2011/81/EU号决议则把以下6类产品的环保标签效期延长:
灯泡—第2002/747/EC号决议
与灯泡相关的环保标签适用于「单端灯泡」及「双端灯泡」。有关灯泡必须符合以下4项准则:(i)能源效益,(ii)寿命,(iii)流明维持率,以及(iv)水银含量,才可获授予环保标签。灯泡环保标签的效期延长至2011年8月31日。
个人电脑—第2005/341/EC号决议
个人电脑环保标签向消费者传达的讯息如下:
手提电脑—第2005/343/EC号决议
个人电脑环保标签向消费者传达的讯息如下:
手提电脑环保标签的有效期延长至2011年6月30日。
洗碗碟机洗洁精—第2003/31/EC号决议
洗碗碟机洗洁精包括所有专门用于自动家用洗碗碟机以及须由专业用家操作但尺寸大小和用途与自动家用洗碗机类似的洗碗碟机的洗洁精。
有关的环保标签旨在推广以下重点:
洗碗碟机环保标签的效期延长至2011年4月30日。
洗衣剂—第2003/200/EC号决议
洗衣剂包括所有用于洗涤纺织品的粉状、液体或任何形式的洗衣剂,主要供家用洗衣机使用,但也可在洗衣店内使用。
有关环保标签旨在推广以下重点:
洗衣剂环保标签的效期延长至2011年4月30日。
复印和印刷用纸—第2002/741/EC号决议
与复印和印刷用纸相关的环保标签适用于未经印刷的纸张或纸卷。这些纸用于印刷、复印、书写或绘画。白报纸、热敏纸及免炭纸并不包括在内。
有关环保标签旨在:
复印和印刷用纸张环保标签的效期延长至2011年6月30日。
第2011/81/EU号决议载于以下网址: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1:031:0050:0051:E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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